01
同事家的孩子走了公费师范生
那年,高考成绩出来之后,同事家的孩子报了公费师范生。
我问他:你自己当了这么多年老师了,还想子承父业?
他说:我儿子并不想当老师,但他不争气,只考到这么多分,走部属师范大学,好歹是211高校啊!
我说:那孩子毕业后,你打算让他回本地当老师吗?
他看看我,脸上露出奇怪的神情,说:谁说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定要当老师啊?
我说:不是要签约吗?不当老师,你们不是违约了?
他说:交违约金呗,还能有什么大不了的?孩子出来后能找到好工作,当老师干啥?
我说:你这种搞法,不是挤占了别人的资源?
他说:我们后面不当老师,不是让出来了吗?再说,这么干的人又不止我一个!
这可真让我无语了!是啊,人家连违约金都准备好了,又没有占教师编,你还能怪得着他吗?可是,我又总觉得哪里不对劲。
02
刘校长的提议一石激起千层浪
近日,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花坪小学副校长刘发英一石激起千层浪!
她提议:
公费师范生毕业了以后必须当老师,如果不当老师可记入不良诚信记录里。
我们先来看一份网络投票。
在“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该不该记入诚信档案?”这样的一个问题下,选择“应该”的有3.8万人,选择“不应该”的有8337人,看上去,绝大多数网友都支持这种提议。
再看网友跟帖内容,赞成、同意、认可、接受刘校长的网友跟帖得到了更多的点赞。
网友们多认为享受了公费师范生的好处,就应该承担对等的责任,否则,就是过河拆桥,是不当得利。
也有网友认为,公费师范生项目本来就为了培养优秀教师而设立的,既然选择了这条路,就应该矢志不渝地走下去。
当然,也有网友对这个提议表示反对。
这位网友给出的理由是:
1,公费师范生毕业违约要交违约金,比免交的学费更多;
2,人的决定会跟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明显的变化,不应当要求每一个人都能对五六年前的决定坚定不移;
3,为了更好的发展,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自己想走的路;
4,签约时既然有违约条款,允许自由选择,就不该强制,这是出尔反尔。
这条评论也有3709个赞同,说明反对将违约公费师范生记入诚信档案的也大有人在。
03
真正赞成刘校长的人有几何?
还有一个数字也必须要格外注意,在前面的调查问卷中,排在第二位的是选择“详细情况具体对待”的人,有1.1万,这个数量可不少!
看上去他们似乎更理性,持不偏不倚的观点,抱实事求是的态度,但实际上,我们都清楚地知道,这部分人并非坚定的“履约”者,所谓“详细情况”那就是看公费师范生毕业之后有没有更好的去处的意思!
如果有比教师职业更好的前途,那么,人往高处走,交纳违约金了事;如果找不到比教师更好的工作,或者一时也找不到工作,那便拿出契约来,要求包分配。
说到这里,可能还有人会保持乐观,毕竟赞成履约的人还是占了多数啊?
但是,把参与投票的人分一下类,或许有这么几种:
1,公费师范生及其家长;
2,无缘公费师范生项目的学生及其家长;
3,内心以讲规矩守契约为准则的人;
4,事不关己,亦可亦不可的人。
不妨推测一下,选择赞同的主要是哪几类人呢?其中的第4类人,在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之后,会做出什么选择,未为可知。
04
网上一篇文章忽视了一个前提
网上有一篇名为《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记入诚信档案,堵不如疏》的文章,主要观点如下:
1,将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记入诚信档案,相当于以变相惩罚来迫使公费师范毕业生从教;
2,将不当老师记入诚信档案,容易因分不清具体情境造成处置失当;
3,不能要求一个涉世未深的高中生,在面对自己未来十年时作出清晰准确的人生规划;
4,堵不如疏,应更多采取奖励、引导的办法,来鼓励和留住适合的学生读师范专业、做老师。
应该说,这篇文章写得有一定的道理,但它回避了一个前提,公费师范生本来是不应该违约失信的!讲一千个理由道一万个原因,都不能掩饰违约失信这个事实!
05
在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》中,明确指出了要建立公费师范生诚信档案。除非确因身体原因终止协议的,其他情况下均须履约!甚至包括某种特殊情况也只是提出中止协议,暂缓履约。
除此之外的任何主动终止协议,都是违约。
而基于单方得利采取主动违约行为,无论如何都不该得到开脱!不管有什么理由,主动违约只要是从利己角度出发,其失信的性质便是毫无疑问的。
对公费师范生不当老师记入诚信档案你怎么看?欢迎留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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